本、专科招生信息

【官方发布】河北美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

发布者:招生处  时间:2025-06-17 08:00:00  浏览:

一、学校简介

河北美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高校。201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2024年分别通过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校设有造型艺术学院、书法学院、设计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动画数字艺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31051人。学校现开设本科专业39个,其中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书法学、环境设计、动画、雕塑和广播电视编导等5个专业获批河北省一流专业。

学校入选“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高校”,获得“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河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河北省园林式单位”“2021年京津冀最美大学”等多项荣誉。

学校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建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共计17项。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236.14万册、电子图书50万余册,建有美术博物馆,拥有供学生基础训练鉴赏和临摹的馆藏名人书画雕塑等文物万余件。建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近200个,投资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城(鸡鸣城)。

学校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以红色文化为引领的校园文化建设,打造了“红色文化情景园”“红色文化长廊”“二十大精神宣讲墙”等,实现“从小红园到大红园,形成红满园”的育人环境。学校被授予“红色社会组织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数据截止日期:2024年9月)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生源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三、录取办法

投档规则按照生源省份规则要求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办法执行。

(一)不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艺术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合格;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全国统一排名,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校考专业破格录取办法:

1.雕塑、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和艺术与科技四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按上述原则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处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破格录取考生校考成绩同分依次按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3.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

(二)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投档成绩同分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三)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

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统一排名,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四)体育类专业

进档考生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均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按投档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投档成绩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四、学费标准

(一)、专科学费:30000元/年/生

(二)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58000元/年/生

(三住宿费标准:3500元/年/生。

五、助学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各个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10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6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600-4800元。

(四)学校设有学院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院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5000元;校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0元。

(五)学校有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伏羲大街河北美术学院招生处 (邮编050700)

咨询网址:http://www.hbafa.edu.cn

咨询电话:0311-88651148、8859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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